
从今年2月开始,河南省交通规费滞纳金征收比例下降至每日0.3%,且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应缴本金的两倍。这是该省继去年交通规费滞纳金由1%下调到0.5%之后,又一次下调。没有及时缴纳交通规费的车主们,再也不用担心出现“天价”滞纳金了。
此前,“天价滞纳金”一案曾轰动全国。2006年7月21日,郑州市交通规费征稽处查获一辆欠缴养路费的小型吊车。稽查人员测算出:这辆车应缴各种费用中,仅滞纳金竟达49万元。该案引起法律专家对滞纳金征收比例的质疑。
事情发生后,河南省有关部门调整了交通规费滞纳金的征收比例,将其由原来的每天1%调整为0.5%。今年初,河南省又颁布了《河南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》。按照该办法规定,交通规费滞纳金的收取比例再次下调至0.3%,并实行上限管理。
据悉,这是河南省第一部有关交通规费征收管理的综合性管理办法,在全国也是开先河之举。
有关专家表示,应加快规范形形色色滞纳金的征收,让征收比例趋于合理公平。